艾美‧列曼
第八任總會
慈助會會長
1940–1945
艾美‧列曼在其自傳中寫道:「沒有任何事工會比協助提升人類生活至最高層次更重要,更令人心滿意足。」1她相信藉由「救助目前遭遇苦難的人,以及避免讓人們遭遇更多苦難」2,最能夠做到這一點。她於第二次世界大戰在歐洲爆發的三個月後,蒙召喚擔任第八任總會慈助會會長,她體會到有許多機會能將這項理念付諸實踐。
在她任內,慈助會孜孜不倦地努力達成這項目標。姊妹們在聖職的領導下運作並且與聖職人員密切協調,從美國至荷蘭、從紐西蘭至加拿大各地的姊妹共同參與這類活動,包括寄送愛心包裹到飽受戰火蹂躪的國家給教會成員和士兵,為紅十字會折疊繃帶,縫製內衣、衣服和寢具等物品給有需要的人。
戰爭對家庭的衝擊尤其令人憂心。世界各地為人父親和兒子的男子被徵召離鄉去打仗,而母親和年輕的婦女被鼓勵離家工作,以支持戰事進行。違反性道德的情形與日俱增。3
列曼姊妹鼓勵母親們竭盡所能地鞏固自已的家庭。慈助會雜誌在1943年刊登的一篇文章寫道:「總會理事會敦促教會裡所有的母親們要盡力在各方面護衛自已的子女。邪惡的勢力四處蔓延,連最美好的家庭也飽受威脅。社會問題因戰爭而大幅惡化,母親們一定要特別提高警覺。」4為了使母親們能多投注時間在家裡,艾美敦促婦女們培養各種自立的技能,包括縫紉、園藝、以及保存和貯藏食物。
早年生活
艾美‧布朗於1872年2月7日在猶他州快活林出生,父母是約翰‧布朗和瑪格莉特‧布朗。瑪格莉特是約翰的第三任妻子。艾美在家中十個子女中排行第八。雖然他們的物質生活並不寬裕,但是她的父母很重視教育。艾美曾說:「我們過著樸實無華的生活,但卻有高尚的思想。」5
教育與婚姻
艾美在百翰‧楊專校求學期間,結識了理查‧列曼。他們在才智和靈性上互相匹配,倆人墜入愛河,並於1896年9月9日在鹽湖聖殿結婚,夫妻兩人育有兩名子女。艾美曾領導慈助會的社會福利部門15年,並擔任慈助會職員32年。她也擔任過一屆的猶他州眾議院成員。艾美於1959年12月5日去逝。
她的見證
艾美對福音的堅定見證鼓舞和豐富了她在教會中的服務。她說:「[我的]見證一直是我的碇錨及支持我的力量,它在歡樂時刻讓我心滿意足,在憂患沮喪時刻給我安慰。我很感謝過去有這機會……在慈助會服務,我長大成人後的大多數歲月裡,一直很開心滿足地與成千上萬的慈助會成員一起工作。我曾到她們的家拜訪,在她們家過夜、用餐,也因此見識到她們美好的品格、她們的無私、善解人意、忠信和犧牲。對於這樣的姊妹服務情誼,我內心的崇敬之情無法言喻。」6